根据《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学生〔2021〕19号)等文件要求,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计算机学院对申报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学生的个人材料进行了评审。经学院研究决定,拟推荐孙宇航、王梦凯、沈润琦为大学生自强之星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公示期间联系电话:0554-6863760。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学生〔2021〕19号)等文件要求,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计算机学院对申报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学生的个人材料进行了评审。经学院研究决定,拟推荐孙宇航、王梦凯、沈润琦为大学生自强之星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公示期间联系电话:0554-6863760。